更正公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纠风办于2018年1月12日在《乐清日报》第2版刊登的《乐清市2017年度“群众满意科室”“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优秀科室负责人、优秀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负责人名单公示》中,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原刊登的市公安局淡溪管理所有误,现更正为市公安局淡溪派出所,特此更正公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纠风办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