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百零六条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将税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成温州亿乐电气有限公司等5户纳税人(具体名单见下表)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来我局稽查局(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55号309办公室,联系电话:61886010)接受税务检查通告书签收及接受询问调查。 二、下表中当事人逾期不到,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乐清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3日 乐清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乐国税稽告字〔2018〕1号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人代表 | 1 | 913303820656034949 | 温州亿乐电气有限公司 | 楼福莲 | 2 | 913303823234474800 | 温州墙德贸易有限公司 | 李三妹 | 3 | 913303825575281447 | 温州市百雄贸易有限公司 | 施贻亮 | 4 | 9133038256696225X5 | 乐清市雄顺贸易有限公司 | 倪展翼 | 5 | 9133038230740945XT | 乐清市灿瑞光电有限公司 | 赵瑞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