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虹桥镇瑶南村B地块出让部分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7〕50号
备注:1.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虹桥镇瑶南村B地块出让部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7〕525号)。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12510㎡,其中3586㎡用于安置,剩余部分建筑面积用于公开出让(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3.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4.该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得者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要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买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乐政函〔2012〕94号)有关规定进行建设。若注册地不在我市的竞得者取得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在我市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100%。若注册地在我市的竞得者取得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也可成立新公司,成立新公司条件同外地公司在乐清市成立新公司要求一致。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须知。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地块采用挂牌方式,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20万元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11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11日10时,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12月11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7年11月29日8:30至2017年12月13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登记证书。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付款期限: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款。
(四)项目运营要求:
1.本地块为带建筑方案出让,出让地块的竞得人需根据批准的建筑方案进行建设。
2.瑶南村B地块农房集聚建设项目位于该建筑方案中西侧单元楼共26套安置房,今后将由瑶南村B地块出让部分竞得人代建,且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当天与虹桥镇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虹桥镇瑶南村拆迁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
3.竞得人负责代建本安置工程时,应将该工程统一纳入整体小区建设及管理,B地块内的商品房、安置房所有的配套及相关用房共同拥有、共同使用、共同围(维)护。应整体设计、同步施工竣工、同管理、同质量、同品质用材。
4.瑶南村B地块农房集聚建设项目安置房建筑面积按地块相关经济技术指标测算为3586平方米,最终安置面积根据所选用的房屋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包含拆迁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约3560平方米,安置房物业管理面积约26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850平方米,其中架空层面积约19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660平方米。其他相应配套设施按占地面积比例分配,验收后,由竞得人验收后交付虹桥镇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使用。
5.安置用房住宅代建标准采用综合价2200元/平方米,安置房物业管理代建标准采用综合价2200元/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代建标准采用综合价2200元/平方米。综合价已包括建筑、水电、设施设备、安装、室外附属、绿化景观等工程一切费用,以及工程前期费用、税金、管理费用、监理费、设计费、不可预见费等,并已包含住宅部分的车位造价。验收后以实际面积乘以单价计算。
6.瑶南村B地块农房集聚建设项目安置房由竞得人根据有关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竣工(预)验收,但必须在组织竣工(预)验收前,竞得人须提前7日书面通知虹桥镇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虹桥镇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若对本农房集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有异议的,须在收到书面通知7日内,书面回复竞得人,并说明具体意见。
7.瑶南村B地块农房集聚建设项目安置房必须自竞得人取得B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22个月内交付虹桥镇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使用,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期可顺期。如竞得人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交付使用的,竞得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虹桥镇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留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1882581 61882382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31日
宗地名称 | 地块 位置 | 出让地块面积(㎡) | 规划 用地 性质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虹桥镇瑶南村B地块出让部分建设项目 | 虹桥镇 瑶南村 | 地块总面积5106㎡。其中出让分摊面积3642㎡,划拨分摊面积1464㎡。 | 住宅 用地 | 住宅 用地 | 70年 | >1.0 且≤2.45 | ≤25 | ≥30 | ≤45米 | 1150 | 230 |
镇第七小学 瑶南村办公楼
虹桥镇瑶南村B地块建设项目
镇第七中学
瑶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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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 瑶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