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房屋装修管理所、乐清市房屋登记中心、乐清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所、乐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乐清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温州市七里规划管理分局等6家单位,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小组。请债权人自2017年10月23日起1个月内向本单位清算小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0月23日
下属事业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