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已裁定受理温州上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博仕电气有限公司、成和变压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三案。并均指定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18年1月19日前,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怡路2号乐怡大厦8楼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7部;邮编:325600;联系人:毛兴国、董海生;联系电话:13867771640、57173317;传真:0577-62575714),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别定于2018年1月29日14:30、15:00、15:30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八楼会议室召开。 2017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