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北港建筑预制品有限公司: 本中心已受理陈安国的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乐清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决定书(乐社险中心〔2017〕003号),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经办人: 郑忠旺 联系电话:0577-61880281 地址: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科B203室(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 乐清市社会保险中心 2017年10月23日 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决定书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