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卡点同步开查 还进行网络直播 交警严查酒驾 前晚11人受罚 本报讯(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露露 通讯员 余甘棠)10月17日20-21时,全市公安交警在市区宁康东路、晨沐路、清远路以及白石、柳市、北白象、清江、大荆等地设立10个卡点同步查酒驾,并在乐清交警微博进行禁酒驾网络现场直播。当晚共查到酒驾11人,其中醉酒驾驶6人。 当天20时许,在市区晨沐路卡点,一辆小型轿车进入交警视线。当司机林某把车窗摇下的一刻,交警明显闻到了一股酒味。 “中午喝的酒,想不到晚上被查出来,还是醉酒驾驶。”司机林某称,当天中午他跟朋友一起用餐,席间他喝了不到一瓶的红酒,餐后还再三劝告朋友喝了酒不要开车。 晚上,林某一觉醒来,想起第二天还要用车,加上休息了一个下午,酒气应该散了不少,于是他走路去取车。 驾车回家途中,经过交警检查卡点,经过呼气检测结果为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过对林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1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在市区清远路卡点,执勤交警同样严阵以待,20时47分许,喝过酒的王某驾驶车辆经过清远路与望河路路口,被执勤交警拦住。 交警对王某进行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84mg/100mL,属醉酒驾驶;对王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数据更是高达231mg/100ml。 事后,王某说起醉驾一事懊悔不已,当晚,他在市区清远路一家饭店用餐,期间喝了约半斤白酒,随后坐出租车离开饭店。在坐车回家途中,王某突然想起自己的手包还放在车里,于是坐车回来拿包。 在王某取包时,一旁有人让他移下车,结果王某稀里糊涂就上车驾驶,结果在卡点被交警逮个正着。 交警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已查处酒后驾驶584起,醉酒驾驶491起。据温州交警云平台统计,在对查处分布月份的分析发现,春节(2-3月)和夏季(7-9月)为酒驾高发期,据民警介绍,春节期间主要是因为聚餐较多,夏季则因天气炎热导致喝酒的人增加,部分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最后也付出了代价。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二次酒驾”,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上述处罚外,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扫一扫 看视频 董露露 拍摄 曾盼 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