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用人单位“扬红弃黑” 乐清动态管理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 ■吴梦梦 郑丽丹 昨日,笔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近日,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率全省之先出台了《温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管理办法》。根据办法,乐清市每年发布一次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被列入名单的企业可享受到多项优惠。 据了解,“红名单”企业若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将取消其所获荣誉,并向社会公布。 2016年,温州市人社局出台《温州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公布了一批失信黑名单。此次,温州市人社局出台《温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管理办法》是引导用人单位“扬红弃黑”,自觉规范用工行为的又一重要举措。 此次出台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需符合多方面条件:近三年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连续两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中被评为劳动保障管理信用A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用工制度完备,台账齐全;近三年未被列为温州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可申请列入红名单。 市人力社保部门将结合日常开展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初评,将结果上报到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经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复核、评定,确定红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温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奖牌,并通过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市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刊、广播等媒介向社会公布。红名单将实行动态管理,评定后发现有违法问题,取消所获荣誉。 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除享受《温州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所列的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优惠:在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市“551人才工程”选拔和培养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职称评审和政府奖励方面优先考虑;申请特殊工时制,许可期限可延长至2年;优先对接温州市大学生驿站、创业工坊的优秀人才智力资源;免费在温州市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指导中心、技术工人交流服务中心等公益机构发布用人信息,优先享受优秀人才推荐;免费参加每年一次的“温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专场招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