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乐清市城东街道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方)已于2017年9月16日组织了乐清市城东片城中村改造A-f7地块安置用房第一轮抽签分配活动,根据分配程序安排,拟组织第二轮分配活动,现将分配活动程序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活动由组织方组织实施。 二、参与分配人的资格由组织方审定。 三、分配活动地点:乐清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宁康东路410号)。 四、分配活动时间:2017年10月22日上午。 五、参与分配人须在2017年10月22日上午7:30~8:30进场(现场如有人排队则延至排队结束),并出示身份证接受工作人员核对。迟到的参与分配人在顺序号抽签开始后不能进场参加分配活动。有资格的参与分配人未参加分配活动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自愿接受组织方的安置安排。 六、本次分配活动按以下套型顺序依次进行:A幢1单元东、A幢1单元西、A幢2单元东、A幢2单元西、C幢东、C幢西。完成一个套型的房号分配后再进入下一个套型的分配。每个套型房号分配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步,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第一轮分配活动产生的顺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在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抽取一个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顺序号即为抽中的选房顺序号。 产生顺序号的顺序按照从小到大排列的次序。 鉴于顺序签球的数量可能多于参加抽签的人,产生的顺序号可能是不连续的。 第二步,产生房号:按照第一步产生的选房顺序号的顺序,主持人宣布抽签开始,在抽签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在抽签箱内抽取一个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房号即为抽中的房号。 第三步:按照第二步产生的房号,参与分配人当场签署并由组织方发给《房号确认单》。 第一步和第二步由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现场监督。 七、分配活动前相关资料请到乐清市城东街道城中村改造专项办公室领取。 八、本公告内容由乐清市城东街道办事处、乐清市城东街道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乐清市城东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城东街道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乐清市城东街道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乐清市城东片城中村改造A-f7地块安置用房分配活动(第二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