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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7版:生态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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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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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环保部门年终交答卷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2天
2016-12-30

    环保部门年终交答卷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2天

    ■通讯员 林梓 胡立焱

    2016年,乐清市环保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高举环保执法利剑,开展区域环境整治,打好治水治气仗,共同致力改善乐清市生态环境质量。乐清市平原河网水质进一步得到改善,国控蒲岐断面水质提前一年达到消除劣V类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2天(截至12月28日),PM2.5年平均浓度为34ug/m3,同比下降2.86%,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PM2.5日平均浓度达标率为96.7%,比去年同期上升1.2%。生态满意度在全省排名65位,实现年初稳中有升的目标。

    严格平台考核机制

    为水质提升提供依据

    面对日新月异的河网水质,乐清市将平原河网水质提升列入乐清市“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加强考绩考核倒逼工作加快落实。监测成了污染源判断依据。环保部门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工作,将76个“五水共治”点位监测任务,通过竞价招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提升水质监测效率,市环境监测站同步通过现场平行样比对等措施进行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涉刑案件监测工作,所有涉刑水样一律要求在3个小时内出具数据,5个小时内出具监测报告,强化环境监测技术支撑,确保快速、有力地打击违法行为。1月至12月共采集和分析样品3723个,出具监测报告1050份。

    今年,乐清市平原河网水质进一步得到改善,提前一年完成消除劣Ⅴ类任务。

    持续环保执法力度

    为改善环境保驾护航

    依托“绿剑1号”、G20峰会百日环保执法、“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乐清执法力度,强力推进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密切联系全市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全市金属表面处理、线路板、混凝土、铸造等涉水涉气涉重工业企业执法监管,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健全巡查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市各行政执法系统中率先开展“双随机”执法,初步排查建立了381家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63名环境监察人员已统一配备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双随机”工作已经步入常规轨道。

    1月至12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3570人次,现场监督检查各类企业9127家次,打击取缔非法窝点124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政案件318件,移送公安30件,采取强制措施62人。今年尤其在违法个案上做严做深,目前已全部做出决定书,处罚金额达1202万元。截至12月,乐清市环保局共对783家“四无”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治,其中立案87家,限期整改28家,关停取缔444家,查封扣押288家。使用封条785条,移送公安部门案件7件,12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打好治水治气仗

    推进区域环境整治

    按照“关停淘汰一批、规范提升一批、集聚入园一批”的总思路,开展金属表面处理(酸洗、磷化等)、线路板、铸造三大重污染行业三年整治行动。截至目前,金属表面处理和线路板企业已关停淘汰68家,原地整治提升企业16家,特别是按照全市“大拆大整”专项行动整体部署,做好全市尤其是配合大荆镇推进铸造企业的淘汰拆除工作,目前,大荆镇区域总共有85家,已经关停拆除38家,拆后利用土地480亩,大荆镇区域外22家,已经关停淘汰18家。

    编制出台蒲岐、大荆等三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或保持方案,以及《乐清市平原河网水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开通水源地短信提醒功能,完成水源保护标志牌工程和水源地保护重点区域在线监控工程验收,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继续发挥大气办牵头抓总作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六大行动。

    努力推进环保改革

    强化服务公众意识

    今年5月份,乐清市环保局专门在资管办设办公室,率先推出环保和资管办联合办公开展排污权电子竞价工作,至今共帮助7家企业参与电子竞价并中标,温州市首家成交额超百万元企业在我市产生。在严格环境准入的同时,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和豁免审批、模拟审批机制,坚持即办和督办并推,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极大缩短行政许可办理时限,获企业、群众一致点赞,1月至12月共完成项目审批及备案273个,出具模拟审批意见9个,前期暂缓或否决项目40余个。

    为更好地为企业送政策服务,乐清市环保局主要领导携审批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到虹桥片区开展“五帮五助”活动。

    专门成立科长讲师团,优化服务品牌,局污防科、法制科等科室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利用机关和企业会议室共开展5场培训讲座,邀请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新法进行宣贯,通过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解读,将环保政策条例和先进绿色理念带给企业,帮助企业提升日常管理、环保风险防范意识和减排核查应对能力。

    营造生态创建氛围

    加快美丽乐清建设步伐

    全面启动乐清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规划以及雁荡、仙溪、淡溪、乐成、白石等乡镇(街道)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规划编制,完善“四边三化”巡查、考核、通报、整改、约谈、挂牌等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两市”创建向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转型升级。出台《2016年生态满意度提升百日攻坚方案》,发动全市25个乡镇、街道开展进村入户生态满意度宣传。截至目前,全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15个省督办点已全部完成整改,299个温州市级督办点已经完成整改275个。积极开展系列绿色创建活动,目前,乐清市第二中学被命名为省级绿色学校,淡溪镇梅溪村被命名为温州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近日,2016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已经公布,乐清市在全省排名较去年略有提升,位居第65名,距离省平均水平还有差距,仍需要打一场治水治气等环境综合整治仗,仍需要公众参与环保公益事业,大幅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据悉,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内容涉及认知度、生态环境满意度、人居环境满意度、环境污染整治成效、环保满意度和信心度,于每年9月至10月举行,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抽取400位市民进行电话(大部分是固定电话)访问。

    图为环境整治活动。小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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