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声明 因下列纳税人属我局非正常管理户,其未缴销的发票,现声明作废,详细如下: 乐清燕语餐饮有限公司《通用机打发票(餐饮业)》1份,发票代码:233001271133,发票号码:15134641;乐清市世纪皇宫娱乐有限公司《通用机打发票(娱乐业)》200份,发票代码:233001450133,发票号码:332157-332182,发票号码:570621-570794;乐清鼎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用机打发票(餐饮业)》126份,发票代码:233001271133,发票号码:7751995-7752094,发票号码:12099198-12099223。 乐清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