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①本次转让标的均按现状转让 (具体详见转让项目房地产平面图),详见乐永评〔2016〕第09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房产面积以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确权为准),转让标的有不动产权证书(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每套住宅转让后,其土地出让金和出让契税由乐清市康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缴纳,每套住宅配一个车位(详见地下室车位示意图),每户需另向乐清市康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缴纳2.65万元车位补差款(车位无权证)。②竞得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其他水、电、通信、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人承担。③竞买人缴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如未竞得的竞买人可以继续参加另一标的竞拍,如竞买人要竞得多个标的,则必须缴纳相应份数竞买保证金。 二、成交款支付方法: 本次标的成交款分二期支付。第一期成交款的50%(含50%及以上)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剩余成交款在签订《不动产转让合同》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不动产转让合同》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竞买。 四、转让方式: 本次标的转让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转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8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获取。 六、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8日16时止。 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16时。自然人必须用本人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企事业单位必须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1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报名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科(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4楼)。 2.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自然人,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报名时,须当场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2)若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的,提交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和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申请人联合申请的提交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联合竞买协议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拍卖会时间:2017年1月19日下午3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 0577-61882632 61525132 13867785905(董先生) 网址:http://www.yqztb.gov.cn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乐清市康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