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各位意向承租户:
本中心预计近期内可以入驻开业,因你们已分别与本公司签订了《浙南电器商贸会展中心认租书》,现特公告通知各位,请务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2016年12月27日前)前来本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并预缴首年租金及相关费用,以确保你预定的铺位能够得以落实,否则你原预订的铺位将难以保证落实。
特此公告,望各位相互转告。
乐清市浙南电器商贸会展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