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216号,经乐清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同意,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对其位于清远路163-165号共计三个标的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备注:①以上标的面积为人工测量,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具体详见出租房屋平面示意图。②租赁标的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证。③竞买人缴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如未竞得的竞买人可以继续参加另一标的竞拍,如竞买人要竞得多个标的,则必须缴纳相应份数竞买保证金。④竞买人竞得租赁权后须另行向乐清市广播电视台缴纳每个标的5万元履约保证金。 二、租赁期限:三年,另给予一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本次拍卖标的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租金支付办法:租金分三期支付,每期按年支付,每年租金为成交租金的三分之一。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今后二年,于上年度租金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付清下年度租金。《房屋租赁合同》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 五、租赁期间,凡涉及与土地批准用途不符,经出租方同意后,应到有关部门自行办理批准手续,费用自理。 六、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租赁权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6年12月29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科获取。 七、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6年12月29日16时止(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16时。 自然人必须以该自然人名义交纳保证金,企事业单位由其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2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报名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科(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1)竞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报名时,须当场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2)自然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3)企业单位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4)事业单位须提交事业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7)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拍卖会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10时。 拍卖会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大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2 13505870660 18867714750 网址:http://www.yqztb.gov.cn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九、未尽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 温州市嘉豪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序号 | 租赁标的 | 出租房产 面积约 (㎡) | 用途 | 三年租金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标的① |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裙楼一层东首2间临路房屋 | 92 | 商业性 用房 | 48 | 8 | 标的② |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裙楼二层房屋 | 550 | 商业性 用房 | 120 | 8 | 标的③ |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裙楼三层房屋 | 550 | 商业性 用房 | 90 | 8 |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商业性用房部分租赁权拍卖公告 乐资产权告字〔20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