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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乱停车与三好生:
公平权利不能受要挟
2016-12-07

    乱停车与三好生:

    公平权利不能受要挟

    12月6日《钱江晚报》报道:最近,杭州12345热线接到一位家长的反映:他孩子在城西一所小学就读,学校在大门南面的机动车道上画了一条横穿西行路的黄线,黄线内禁止学生家长停车,违反规定将扣除班级集体分,并影响学生三好学生等考核评定。他觉得不应因家长的行为惩罚孩子。

    好学生考核评定是一个与家长无关的体系,换言之,即使家长是个正处在服刑期的罪犯,都不能影响到对其孩子的考评,而如果家长是一位在任的高官,同样不应影响到对其子女的考评。学生在校的表现,只是自己的行为;家长在社会的表现,只是家长的行为,这是两种相互隔离的责任体系,同时也是不同的权利归属。

    如果家长乱停车,就影响到孩子评三好学生,那其实是一种对学生权利的侵犯。而最重要的是,还会无意中让孩子们看到了“出身论”的影子,即,家长是社会名人,孩子就有可能在三好生的评定中得到优势;如果家长是位平民百姓,则有可能在一些权利的实现上受到歧视。这种“出身论”的影子,不但会对一些学生带来不公平,而且还会给整个社会埋下侵犯权利的伏笔。

    家长乱停车,这是社会治理的问题,而不是学校能解决的事。对于违章停车,需要交管部门的严格执法,而不能靠学校对评定三好学生的捆绑。一些家长总在校门口乱停车,这说明当地的交管部门执法没有到位。

    乱停车与评三好生,其实泾渭分明,不应该混为一谈,也不能混为一谈,井水的归井水,河水的归河水,只要责任分清了,就不再是难事。

    ——@马进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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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日报 时评 00002 乱停车与三好生:
公平权利不能受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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