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14号(城东街道后所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6〕29号 备注:①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92928㎡(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②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住宅建筑面积≥75928㎡,商业及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7000㎡;③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关于提供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14号(城东街道后所村)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6〕498号);④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其他规费及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地下建筑面积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缴纳土地出让金;⑤该地块以现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得人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后,需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买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乐政函〔2012〕94号)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须知。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地块采用挂牌方式,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9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9日15时,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9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1月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6年12月27日8:30至2017年1月11日15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若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若申请人联合申请的提交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联合竞买协议。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 61882635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61603208 62572421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6日 宗地名称 | 地块 位置 | 出让地 块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 使用 性质 | 出让 年限 | 建筑 密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 (m)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14号(城东街道后所村) | 城东 街道 后所村 | 30976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5 | ≤3.0 且≥1.3 | ≥30 | ≤60 | 35390 | 7078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14号 (城东街道后所村)出让地块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