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委、温州市政府《关于开展2016年度温州市“五美”乡村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文明委〔2016〕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温州市“五美乡村”示范村、精品村和先进村的评选工作。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乐清市申报温州市级“五美乡村”示范村、精品村和先进村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乐清市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4日 联系电话:61882251;(传真)61882252 电子邮箱:302754894@qq.com 地址:乐清市伯乐路888号B907室 邮编:325600 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