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老王在浙江省玉环县县城有一处临街的门头房,他打算用这处门头房开个小卖部卖卖烟酒糖茶。为此,他特意去玉环县烟草专卖局了解了关于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相关政策。 2012年2月,老王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许可证办好后,老王一直将其放在家里,没有开展卷烟经营活动。 2012年10月,当老王张罗好小卖部,准备开始经营卷烟时,却被告知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被注销了。对此老王感到十分不解和气愤:自己既没有违法经营行为,许可证也在有效期限内,为什么自己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会被注销呢? 【分析】 其实与老王类似的情形并不少见。部分零售户不知道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特殊性及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没有立即从事卷烟经营业务,从办证到开始经营卷烟之间的时间跨度超过了六个月。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烟草专卖局应当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 老王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八个月一直没有从事卷烟经营业务,因此玉环县烟草专卖局依职权注销了老王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作者单位:浙江省玉环县烟草专卖局 张峰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