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弘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00万只锂亚电池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我局已受理了浙江弘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00万只锂亚电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弘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00万只锂亚电池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宁康东路1123号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516平方米,建筑面积3340.04平方米,形成年产600万只锂亚电池(锂亚硫酰氯电池)的生产能力,总投资1188.2万元。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详见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yueqing.gov.cn,市级部门→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7 传 真:0577-61882586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