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因为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作为药品使用。 任何保健食品都不能替代药品,不能把它当做治疗疾病的“主力军”。保健食品只能作为治疗疾病的一种辅助方法,起到对人体代谢“助一臂之力”的作用。有些保健食品虽然也是由中药或中药的提取物组成,但这些中药是从保健角度组方,而不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因此,得了病还是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正规用药,切勿将保健食品当药吃,以免耽误治疗时间,使病情越拖越严重。 正确选购保健食品 鉴别外包装 1.保健食品外包装的左上方应并排或上下排列标注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如右图)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2.保健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注明以下项目:保健食品名称、净含量及固型物含量、配料、功效成份、保健作用、适宜人群、食用方法、日期标示(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储藏方法、执行标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卫生许可证号。 查询信息 消费者如果对保健食品的真伪有怀疑,可以登录卫生部网站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查询。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卫食进健字”的保健食品为2003年之前卫生部审批的,相应信息可到卫生部网站查询;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的保健食品的相关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保健食品数据库中查询,与上述批准文号不符或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未查询到的产品为违法产品。查询时,要特别注意批准的保健功能、名称及适宜的人群,并与实物进行核对,实物的标识标签等内容应完全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相符。若购买的保健食品包装标识的内容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不相符合,那么,此保健食品亦为违法产品。 保健品常识,你都了解吗? 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