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乐清市市政工程建设办公室向我局申请批准乐清市翁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位于翁垟街道三屿村滩涂用地内,主要从事城镇污水处理,日处理城镇污水6吨(污水处理厂项目经批准后采用PPP方式委托第三方建设、营运)。在项目环评审批公示期间,乐清市翁垟街道三屿村双委、老年协会和有关育苗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2号令《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规定,本局拟于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间在乐清市市政府第二办公区(老市府大院)市政园林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行政许可听证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参加听证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或收到听证告知书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公告 注:如申请听证的利害关系人、单位数量较多,须推选代表人员作为听证申辩人。 听证申请地址: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人:孔祥坚 电话:61882585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7日 乐清市翁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听证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