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乐商创业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乐委发〔2012〕22号)、《关于印发乐清市节能降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财企〔2013〕93号),对2015年度通过省绿色企业、省清洁生产、市清洁生产创建的企业给予奖励。经审核,温州罗格朗电器有限公司等12家符合要求。现将乐清市2015年度绿色企业、清洁生产企业创建奖励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日期: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二、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异议的,可向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清市财政局反映。 三、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乐清市经信局电话:62523541 乐清市财政局电话:57571162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