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1月2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7-61880126 1.使用林地单位:乐清市芙蓉镇良园村 2.建设项目名称:乐清市芙蓉镇良园村公益性生态墓地 3.林地权属单位:乐清市芙蓉镇良园村 4.使用林地范围:乐清市芙蓉镇良园村 5.使用林地面积:0.0667公顷 6.使用林地期限:长期 7.公示期限: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8.公示地点:乐清日报 乐清市林业局 2016年10月27日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