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本报讯(张海琼)2017年度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已经开始缴费了,凡是乐清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以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2017年度乐清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与2016年度筹资标准相同,即每人780元,其中仙溪镇、湖雾镇、龙西乡、岭底乡、智仁乡、淡溪镇硐垟片、淡溪镇四都片、芙蓉镇雁湖片、大荆镇镇安片、大荆镇双峰片、乐成街道城北片、白石街道中雁片等区域居民个人实际缴费230元,市财政每人补助550元;其他乡镇(街道)居民个人实际缴费250元,市财政每人补助530元。 农村五保户、低保家庭个人实际缴费部分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补助,残疾人个人实际缴费部分由市残联予以补助,建国前农村老党员个人实际缴费部分由市财政予以补助。 2017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至2016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需要缴费的市民不要错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