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了乐清市污水处理建设指挥部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乐清市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升级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乐清市磐石镇西横河村 建设内容:一期一级A工程规模为8万m3/d,设计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受纳水体为瓯江。污水处理厂沿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对污水进行生物脱氮除磷处理,通过将氧化沟缺氧区改造为MBBR池,同时增加预处理沉淀工艺,并采用高效沉淀+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瓯江。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详见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yueqing.gov.cn,市级部门→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7 传 真:0577-61882586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5日 关于乐清市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升级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