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年时间 基本解决执行难 (上接第1版) 经过两年的努力,乐清法院将基本实现 “四个基本”总体目标,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不规范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接下来,乐清法院将通过推行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全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公安协助控人控车、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加大违法制裁力度、加大“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力度、推进“执行难”综治一票否决权审核机制等措施,基本解决执行难,计划至2017年2月底前破解各项主要执行难题,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70%以上;2018年2月底前,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80%以上。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一场硬仗,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新闻发布会上,乐清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道敏指出,市民要厘清商业风险,慎重选择交易对象,积极防范交易风险,进入诉讼后要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从源头上预防执行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