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城南街道城中村改造的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乐成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A-j10地块安置用房(一期)分配的前期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安置房抽签分配活动,现将分房活动程序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房活动由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方)组织实施。组织方另行牵头成立分房活动组委会,协调相关分房事务,组委会由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和乐清市公安局乐成派出所共同组成。 二、参与分配人的资格由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审定。 三、地点:乐清市乐成街道大会堂(双雁路117号)。 四、安置房分配活动时间安排: 参与分配人须在2016年11月5日上午7:30~8:30进场(现场如有人排队则延至排队结束),并出示选房卡及其本人的身份证接受工作人员核对。迟到的参与分配人在产生选房顺序号的抽签开始后不能进场参加分配活动。有资格的参与分配人未参加分配活动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自愿接受组织方的安置安排。 五、本次分房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步,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乐清市城南片城中村改造石马片区拆迁安置协议书”的签订先后顺序(组织方已审定),在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抽取一个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顺序号即为抽中的顺序号。 一个参与分配人参加二套或二套以上分配的,抽取一个顺序号签球。 产生顺序号的顺序按照从小到大排列的次序。 鉴于顺序签球的数量可能多于参加抽签的人,产生的顺序号可能是不连续的。 第二步,产生房号:按照第一步产生顺序号的顺序,主持人宣布抽签开始,在抽签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在对应套型面积的抽签箱内抽取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房号即为抽中的房号。 一个参与分配人参加二套或二套以上分配的,在对应套型面积的抽签箱内抽取与其参加套数相同的签球。 第三步:按照第二步产生的房号,参与分配人当场签署《分配确认书》。 上述分配活动第一步和第二步由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现场监督。 六、套型楼层作价: 根据市场前期调研和参考周边商品房套型楼层作价,乐成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A-j10地块安置用房(一期)套型作价中东边套和西边套每套作价增加10元/㎡,中间套减少10元/㎡计算;楼层作价以13层为基准楼层(即不增不减),基准楼层以下每层减少30元/㎡,基准楼层以上每层依次增加30元/㎡。 七、停车位不在本次分配活动中抽取,具体组织时间另行公告。 八、乐成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A-j10地块安置用房(一期)分配活动相关资料请到乐清市城南街道城中村改造专项办公室领取。 九、本公告内容由乐清市城南街道街道办事处、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1576204 咨询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双雁路186号二楼。 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