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按未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得者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后,需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买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乐政函〔2012〕94号)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若自然人竞得的,出让面积在3亩以下(不含带征),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层高在6层以下且不进行预售的,可以不成立公司,以个人名义进行开发建设。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者。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22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序号1-11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22日10时,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1月22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6年11月10日8:30至2016年11月24日10时。 序号12-23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22日15时,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1月2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6年11月10日8:30至2016年11月24日15时。 序号24-32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23日10时,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1月23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6年11月11日8:30至2016年11月25日10时。 序号33-44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23日15时,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1月2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6年11月11日8:30至2016年11月25日15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若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若申请人联合申请的提交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联合竞买协议。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 61882635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61603620 62572421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