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了乐清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乐清市翁垟镇(现翁垟街道)沙头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工程 建设地点:乐清市翁垟街道沙头村 建设内容:项目拟定采矿区范围面积为23公顷,矿区生产规模为465万吨/年,服务年限为5年,总投资4000万元。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详见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yueqing.gov.cn,市级部门→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 自公告之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7 传 真:0577—61882586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8日 关于乐清市翁垟镇(现翁垟街道)沙头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矿开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