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①具体规划技术指标和产业类型相关要求详见《关于乐清经济开发区15-07-02-14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6〕369号)和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确定乐清经济开发区工业地块公开出让相关要素设置的函》(经信投〔2016〕8号);②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③投资强度≥320万元/亩,依法取得土地两年后,连续三年年产值≥420万元/亩、年纳税总额≥35万元/亩;④出让地块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生产;⑤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⑥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凡符合出让地块产业类型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产业类型的范围确定根据《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执行,竞买报名企业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内应含出让地块产业类型。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整数倍。 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对小微企业创业园项目建设要求如下:1.小微企业创业园由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不设独立围墙;3.严格执行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要求,退让区域不得有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置障碍物,确保相邻地块的通行、给排水、排险等相邻权利,并与小微企业创业园其他相关宗地竞得人订立地役权合同,以确保各宗地竞得人能够为了实现通行、给排水、排险等权利而互相利用退让区域内的土地;4.各宗地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10年内不得转让;5.上述要求由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竞得人签订履约协议。 五、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15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出让地块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15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1月15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6年11月3日8:30至2016年11月17日10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登记证书、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2572421 61603620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