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城东街道巡防工作的需要,乐清市城东街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巡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从事执勤、抢险救援、消防、日常巡逻工作的巡逻队员。 招聘人数:10人(截止时间10月21日)。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治安巡逻、消防工作,有志为保卫乐清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未婚男性公民。 2.年龄在18至35周岁,身高168cm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须有人民医院的体检表),能适应岗位工作。 4.高中及以上学历、有运动特长、有技术专长及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合同期限 录用人员用工性质为编制外临时用工,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表现良好者,缩短试用时间),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试用期内(2个月),月薪按保安公司标准(含五险),劳动合同与保安公司签订。 2.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每月安排休假6天(试用期结束),外地休假的可自行与领导商议。未安排休假按照规定发放相应无公休补贴。 五、报名地点:乐清市宁康东路城东街道办事处综治办507室。 办公室电话:57570819 城东街道专职巡防队招聘启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