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伊格 近日,网友“悔改乐清”在网络问效平台上咨询:“我们是城南街道马车河村的,水表是非一户一表的,现在消费按阶梯计算,是不是要申请非一户一表手续,还是直接按非一户一表计算呢?” 市供水集团工作人员回复,非一户一表用户不按阶梯水价收取,无需申请,直接按非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水价执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于2016年1月1日起对乐成、柳白供水区域自来水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并在该区域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非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应当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在改造期间按照4.2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的标准收取;逾期未完成改造的,按照4.4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的标准收取。记者了解到,用户如需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可向辖区水管所申请,若用户原来使用的是幢表或村总表,可与其他用户协调后再申请改造。 非一户一表用户 不按阶梯水价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