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乐清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预算草案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稳定任务,市政府及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强 “五水共治”、“五市六城”等重点投入,大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早编细编,有的预算执行率偏差较大,部分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整合不够到位,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益有待发挥。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乐清市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立足乐清实际,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对接省委、市委对乐清发展的定位和要求,统筹兼顾“十三五”规划,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结构基本合理,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要求。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同意《关于乐清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并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 三、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全市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推经济转型,大力涵养税源。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政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扩大有效投资、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整合财政奖补政策和税收调节经济作用,发挥财税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认真落实政策性减税降费政策,以及我市《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壮大政府产业基金,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谋划新常态下生财、聚财能力建设,增加我市可用财力。要千方百计拓宽渠道增收节支。研究解决闲置国有资产的产权补办和资源有效利用。尽快回收康居工程、总部经济园投资款和其他财政垫付资金。盘活楠溪江引水工程、污水处理厂等具有收费功能的项目,采取资本化、收费权转让、再抵押贷款、PPP等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增加可用财力。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扶持补助等政策。 (三)增强预算执行刚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增强预算法定意识,重大项目支出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及时公开预决算。切实压缩一般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发挥审计部门专项审计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加强政府债务监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积极争取省政府新增我市债务额度,加速整合市、乡(镇、街道)两级公共资源,丰富融资平台和渠道,保障我市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在保障社保正常支付安全和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探索利用社保基金置换债务,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摸清乡(镇、街道)和功能区实际债务情况,统一政府债务监管,把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五)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高依法科学理财水平。依法查处财经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审计意见的落实和查出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快推进中期财政预算规划编制,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关于乐清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6年2月21日乐清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