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药店在售过期药 液化气钢瓶超期服役 节前安全大检查查出不少问题 本报讯(记者 刘丽娟 通讯员 金龙生)年关将近。2月1日开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和保健品化妆品等行业开展为期三天的集中专项大检查,全力保障老百姓安全过春节。 2月1日上午,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来到北白象象南西路的旭阳皮肤门诊,执法人员对该门诊的药品进行了检查。只见执法人员拿出手机,通过“中国食药监管”APP扫了扫药品上的“电子监管码”,手机屏幕中就显示出了“该药品已流向北白象旭阳皮肤”的字样。 “从今年1月1日起,所有药品都要求有电子监管码。扫一扫电子监管码,就可以看到药品从生产到批发企业及零售药店的信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郑冲介绍,只要安装“中国食药监管”APP,普通消费者在买药时也可以自己核查药品相关信息。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门诊的一盒“曲克芦丁注射液”已经过期。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同一条路上的同济大药房,在一个药架上,执法人员发现一些瓶装药和散装药片已过期。一瓶“一清胶囊”的有效期显示为2013年10月,已过期两年多,而瓶身上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标签则人为撕毁,散装药片上的生产日期也被剪去。检查人员当场将这批药进行了查封,并对该药房立案作进一步处理。 与此同时,另一组执法人员在黄华的乐清市海防新能源有限公司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充气站点存在液化气钢瓶超期服役、超期未检、充装非自有产权液化气钢瓶等现象。其中,查获超期服役钢瓶6只,超期未检钢瓶11只,非自有产权钢瓶20多只。 “2007年前生产的液化气钢瓶有效期是15年,2008年后生产的有效期是8年,从检查情况来看,这里一些液化气钢瓶是2000年生产的,已过强制报废期,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充液化气时,要留意液化气钢瓶的报废时间。 当天中午,记者又跟随柳市分局执法人员检查了柳市新聚丰圆大酒店、新·新雅假日大酒店的厨房卫生、消毒情况、台账记录等,从检查情况看,这两家酒店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台账记录不是很规范、个别工作人员未戴手套口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