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乐清市兴华网吧有限公司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事项,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地址: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6室,联系电话:61882335)。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11月11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单位名称 乐清市兴华网吧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 乐清市柳市镇黄华堡村 经营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面积 279平方米 注册资本 贰拾万元 距中小学校园出入 口交通行走距离 上网计算机台数 55台 法定代表人 姓名:张余龙、性别:男、年龄:35周岁、籍贯:浙江乐清 大于200米 房屋性质 商业用房 乐文示〔2015〕0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