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A njian 本报讯(记者 郑茜)日前,我市一名包工头因安全生产事故被司法机关批捕。 7月30日上午,包工头焦某安排工人到北白象镇茗西学校拆除紫藤架,组织施工过程中因横梁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据了解,焦某安全意识淡薄,且无施工资质承接工程,无施工方案,紫藤架拆除时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 焦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且极不配合事故调查。最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包工头因安全生产事故 被司法机关批捕 去年,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包工头金某因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致使一名工人从脚手架上摔下致死,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据悉,金某原是一工程的包工头。2012年8月22日,金某承包的厂房及辅助用房车间主体工程已完工。 当天上午,架子工班组负责人金某安排孙某等6名架子工进行车间外墙脚手架拆除作业。工人们自行分工,开始脚手架拆除作业,但6名作业人员均未系安全带。当日9时许,外来务工者孙某在拆除脚手架钢管时,一脚踩空,不慎从约14米高的脚手架上跌落到车间大门口地面上,经120救护医生确诊,孙某当场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