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乐清市网鱼网咖网吧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事项,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地址: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6室,联系电话:61882335)。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