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人民法院(2015)温乐执民字第1694-3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被执行人孙文龙的坐落于乐清市乐成镇乐怡路乐怡大厦14-B室的房屋,土地登记证号为1-2008-01-06045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声明作废。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