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仁宕村怡景嘉园项目的各位业主: 乐清市柳市镇东仁宕村怡景嘉园项目业主身份已经于2015年8月1日摸文确定,且各业主已与东仁宕村村民委员会、柳市镇东仁宕村商住楼项目基建小组签订《东仁宕村商住楼建设合同书》及相关协议,根据建房合同书第三条约定,各业主应当履行缴纳一期建房费用及相关费用的义务;且合同约定了逾期缴纳上述款项的违约责任。现部分业主已经逾期缴纳,经本村再三通知亦不配合履行,故郑重通知如下: 因建房合同书第四条约定的应缴纳建房款时间已过,请未及时、足额缴纳本期建房费用的业主务必于2015年11月5日前予以交足,逾期业主本村按照建房合同书违约条款执行,本村保留按建房合同书约定主张违约责任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希望各业主相互转告,特此通知! 柳市镇东仁宕村村民委员会 柳市镇东仁宕村商住楼项目基建小组 2015年11月4日 关于乐清市柳市镇东仁宕村怡景嘉园项目 缴纳第一期建房款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