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景湾花园经适房业主: 您好!在我们共同的期盼中,景湾花园经适房经过建设者们的精心砌筑,已达到房屋交付条件。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4年12月27日起开始交房,交房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2015年1月30日。届时敬请您携带买受人身份证原件、买卖合同原件、不动产发票、房款及代收款交款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另携带经公证的业主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我公司(地址:乐成街道晨沐路382-386号;联系电话:61525132)办理交房手续, 请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 对于您一如既往的支持与理解,在此我公司表示深深的感谢,欢迎您入住景湾花园! 乐清市康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5日 交房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