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先勇起诉 上海电影集团等 侵权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上海12月24日电(记者黄安琪)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4日对台湾著名作家白先勇诉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艺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海上话剧工场)、上海君正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艺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君正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白先勇25万元。 白崇禧之子白先勇是小说《谪仙记》的作者。1989年,上海电影制片厂将《谪仙记》改编为电影《最后的贵族》,由谢晋担任导演,潘红等主演,电影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 2013年10月起,上海电影集团为主办单位,艺响公司、君正公司作为承办单位陆续在各大报纸、网站上进行宣传,称其将电影《最后的贵族》改编为同名话剧进行演出。 为此,白先勇委托律师发函给上海电影集团等,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但改编后的话剧仍连续六天在上海人民大舞台公开演出。白先勇起诉至法院,要求上影集团、艺响公司、君正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声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赔偿合理开支5万余元,总计55493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