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常权 近日,由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副司长许国栋带队的评审专家组来到洞头县,对该县编制的《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2014-2025年)》(送审稿)进行评审。经过实地考察、召开评审会等方式,该《总体规划》获评审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这是全国首个通过评审的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 2012年12月,国家海洋局批准成立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成为全国第二批获批建设国家级海洋公园,也是我省首个国家级海洋公园。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范围包括南北爿山屿、鹿西白龙屿及其包括乐清湾等周边海域、洞头岛东南沿岸、洞头东部列岛和大瞿岛的周边海域及海岛,选划区总面积311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积295.2平方公里。 为倾力打造全省首个国家级海洋公园,两年来,有关部门在已批准的《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选划论证报告》框架内,结合海洋与旅游发展的实际,坚持用生态管理和人文经营理念建设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规划中的重点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适度利用区的局部分区管理目标基本成型。 《总体规划》将海洋公园定位为生态资源保护和旅游休憩目的地。在生态旅游景点与景区布局方面,根据《总体规划》,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除继续保护和有序利用现有旅游资源,延续已实施开发的旅游项目外,在该区域中心渔港、半屏山、大瞿岛、南策岛、大竹峙、鸟岛等地进行生态旅游的具体创意规划,着力建设“滨海休闲度假区”、“海岛体验区”、“海钓区”和“海洋特产购物区”四类融合性生态旅游功能区,大力开发海岛风情旅游、海洋生态旅游、海霞红色旅游、宗教文化旅游,推进海洋公园景点“一体化”建设,实现从传统观光游向生态休闲度假游的转变。 全国首个国家级海洋公园 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乐清湾纳入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