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蝴蝶广场 在乐清开工奠基 10亿元打造我省首席国际时尚文化创意综合体 开创国内文化与商业、产业融合发展的“乐清模式” 开工奠基仪式。记者 郑剑佩 摄 浙报·蝴蝶广场效果图 本报讯(记者 徐琴微)乐清文化产业发展迎来大喜事。12月20日上午,由浙报集团投资建设的浙江首席国际时尚文化创意综合体——浙报·蝴蝶广场项目,在乐清开工奠基。这里不仅将打造成乐清市的文化地标,还将成为辐射浙南地区的文化服务基地,成为温州“时尚之都”版图里特色鲜明、活力充沛的时尚文创基地。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党委书记高海浩,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副社长、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俞文明,林晓峰、林亦俊、张亨利等乐清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开工奠基仪式。 浙报·蝴蝶广场项目是浙报集团积极响应中央、省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发展文化产业而打造的首个文化综合体项目,也是浙报集团与乐清市政府强强联合、共同打造的文化样板工程。 该项目位于乐清市文化中心,规划用地55亩,总投资10.6亿元,总建筑面积12.36万平方米,已被温州市列为2014年重点建设工程。从仪式现场展出的蝴蝶广场鸟瞰效果图来看,整个蝴蝶广场像一只蝴蝶翩翩飞舞。 近年来,乐清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围绕建设现代都市“一心两翼”的空间发展规划,全力打造以“乐成文化产业集聚区”为中心、“柳白新城文化产业集聚区”和“雁荆文化产业集聚区”为南北两极的文化产业布局,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发展“135”工程,培育发展了一大批重点文化企业,一批文化创意园顺利开园,文化产业实现快速发展。 当前,乐清正在加快推进“五市六城”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既是推动乐清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新兴产业质态的实力之举,也是塑造现代都市内涵、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魅力之举。 乐清市委书记林晓峰说,浙报·蝴蝶广场是传统文化产业和现代大众文化消费相结合的综合性文化平台,包括工艺美术大师楼、商业会展中心、时尚创意园和电商大楼等。这次浙报·蝴蝶广场落户乐清,是我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将成为我市环市行政管理中心、“四园一场”(东山公园、文化公园、市民公园、中心公园、南虹广场)文化商业精品休闲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报·蝴蝶广场建成投用后,必将以崭新的文化创意地产模式、完善的产业链和丰富的业态,成为乐清最具文化创意代表性的新地标,成为浙南地区最时尚活跃、最具文化气息、最有人气的文化活动基地。 浙报集团与乐清市已缔结为极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携手合作,成果累累,浙报·蝴蝶广场项目的开工建设,将双方合作关系推向了新的高度和深度。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副社长、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俞文明介绍,项目完工后,浙报集团将按照媒体融合的理念,线上线下互动的方式,引进、整合自身及海内外优质新闻和文化服务资源,将蝴蝶广场建成为公益性文化设施和经营性文化产业运营相结合、传统文化产业和现代大众文化消费相结合的综合性文化平台,集文化产品销售、文化休闲消费、体验式文化旅游、文化品牌孵化与会展推广、创意办公等于一体,涵盖时尚购物、亲子游乐、电竞娱乐、影视观赏、创意办公、休闲餐饮等多种业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