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标户: 本村安置地建设项目到年底即将封顶,为了工程顺利进行,经村双委及基建小组研究决定,交纳第四期工程款及设计、配套设施等费用,具体如下: 一、第四期工程款每平方米交纳100元及设计、配套设施费等交纳每平方米100元,共需交纳每平方米200元。 二、住宅(一产)车位面积(每车位计10万元)每平方米交纳700元(根据浙江工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预算为准)。商住(三产)不具备车位面积。 三、交款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27日止。 四、逾期不交利息按原合同收取。 五、凭银行回单到基建项目部开发票。 交款银行:农商银行乐成支行 户名:乐清市城南街道县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安置用地建设领导小组 账号:201000096714361 联系电话:62051122 联系人:林先生 请相互转告 城南街道县浦村村双委 县浦村基建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