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首饰龙跻身“国遗” 本报讯(记者 黄小双 通讯员 钱程程)日前,国务院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扩展项目名录,乐清首饰龙名列其中。 至此,我市已有5项国家级非遗项目,分别为乐清细纹刻纸、乐清黄杨木雕、乐清龙档、蓝夹缬制作技艺和乐清首饰龙。 乐清首饰龙距今已有400多年历史,又被称为“首饰龙灯”、“龙船”、“平龙”。目前,我市首饰龙制作以北白象镇林顺奎家族和柳市镇朱观呈家族传承者为主,每年各自要制作六七架以上的首饰龙,订购者不断。 市非遗中心有关人员表示,乐清首饰龙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后,将更有利于开展传承保护工作。接下来,主要从建立健全首饰龙技艺的档案,积极开展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广泛开展艺术传播活动三方面开展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