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备受瞩目的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目前还处于调研阶段,并未完全启动。具体是由全国人大相关部门牵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等参与。 “房产税”是指向房产保有环节征税。而所谓“房地产税”,是指有关房地产的税收,包括开发、流通、保有环节,如房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房产税和房地产税虽一字之差,但含义完全不同。 在业内人士看来,抛弃房产税而转向房地产税立法,主要原因是未来要将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的主要税种,是税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体现中央推动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曾表示,从具体时间表来看,2015年房地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至少人大还未正式启动草案起草,还处于调研阶段。” 据财经国家周刊 房产税扩围被证已停止 房地产税将横空出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