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落实“三转”新闻发布会实录
乐清电视台记者:刚才您提到,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适应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主动进行的一次重大变革和创新。此次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对“三转”工作有什么重大意义?乐清调整的最大变化和特点是什么?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黄仁芬:此次内设机构就是按照“三转”的理念进行调整的,调整后办案科室占总数75%,一线办案人员达82.5%,让我们主业更加突出,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清晰,有力地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在职能、方式、作风方面的转型到位。
乐清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呈现四个变化和特点:
一是纪检监察室数量上的突破。在原纪检监察一室、二室的基础上,增设了三个纪检监察室,现在一共5个纪检监察室,按照平行设置的要求,分别联系30多个镇街部门,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相当于各自联系范围的“小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得以有效增强。
二是党风政风监督室职能上的整合。调整后的党风政风监督室,整合了原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等4个科室的部分职能,主要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这样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我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统筹规划。同时,相应的职能交还给主体责任部门,解决工作中发散有余、聚集不足的问题,回归监督本位。
三是部分科室职能进一步扩大。机构调整后信访室职能按照打造纪委大信访的格局进行设置,承接了原先由党风室、纠风室、执法室、效能室受理的日常投诉件,以及温州“纠风在线”平台投诉件,统一转入信访室处理。宣教室增加了网络信息的关注与处理职能。案管室在案件线索管理职能上进一步强化,为更好地查办大要案打下基础。
四是干部管理室更名为干部室。少了两个字,但增加了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职能。这并不是简单地更改个名字,而是为了适应当前“三转”工作的需要。调整后的干部室相当于纪委的“组织部”,履行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考核职能。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增加这一职能后,能有效预防和解决“灯下黑”的问题。
乐清日报记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这与纪检监察工作的“三转”工作有无矛盾?
市纪委常委李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直都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这个中心,偏离这个根本。围绕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和履行职责的重要载体,我们将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只不过“三转”以后,我们的工作方式要转变了。
过去一段时间,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着工作面过宽、职能泛化、主责淡化等问题,“眉毛胡子一把抓”,一些工作还直接冲在一线,这样既耗费了大量人力精力,工作重点又不突出。现在就是要把张开的十指收拢、攥紧,形成拳头,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这样才能集中优势兵力,形成更强的战斗力,更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更好为乐清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我们以后会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主责部门,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加强对主责单位的监督,由“冲在一线”向执纪监督回归,实现由“牵头推动”向“监督推动”转变。比如农村“三资”监管,镇、街道是主责单位,以后我们的监督检查对象不再是一个个具体的行政村,而是在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有监管失职的,追究有关镇、街道和部门领导的责任,从而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乐清电台记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后,整治“四风”效果有目共睹。但群众担心“四风”会反弹,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什么措施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黄仁芬:群众的担心也是我们的担心,也可以说是省市督查组的担心。我们都知道,作风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何防止“四风”反弹,巩固业已取得的成效,我们纪委、监察局将着重抓好“常”和“长”两篇文章。
第一个“常”是指作风建设常态化,常抓不懈,始终保持作风建设在路上的劲头。正风肃纪的重点仍然围绕相关“四风”的上下班纪律、效能作风、“三公”消费和廉洁自律。同时,我们将把进一步转变思路,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在镇、街道和市直部门的党委(党工委、党组),督促各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内部通报等,主动管好下属的党员干部。市纪委、监察局在面上检查的过程中,如发现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将追究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段后,正风肃纪一直在行动,上周对“在编不在岗”清理进行回头看检查,和最近的上下班纪律检查来看,各单位抓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都有所加强,不少单位建立内部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制度,检查组人员纷纷表示,与以往相比,机关作风确实改观很大。希望能成为一种新常态,有效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第二个“长”是指建立长效机制。“三转”后,市纪委、监察局要聚焦主业,就必须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我们将针对正风肃纪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地进行研究解决,帮助有关部门单位建立或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如我们在正风肃纪检查中发现党政机关的“三公”消费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国有企业的“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盲区,因此督促国资办制定出台国有企业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将国有企业“三公”消费也纳入监督管理。同时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监督检查机制和部门镇街间的互查互评机制,很好地运用“三公”网络监管平台,通过科技加制度的方式有效监管我市的“三公”消费。作风建设关系大家,希望能得到新闻媒体朋友们的关注与监督。
中国乐清网记者:您好,刚才你们介绍了严查大案要案的情况,按照上级的要求,“三转”以后,明年乐清市纪委、监察局在案件查处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光珠:案件查办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经常性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惩治腐败最有效、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监督和手段。今年,我们的案件查办力度持续加大,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与去年同比增长了19.4%;委局机关自办案件立案同比增长了159.1%。下一步,我们将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三转”的落脚点,突出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特别是此次通过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减少了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纪检监察室从原来的2个增加到现在的5个,切实增强了办案力量,更加突出了案件查办这一主业。我们接下来加强各纪检监察室的协作配合,以求达到案件查办的最大综合效果。
在明年的案件查办中,我们将紧紧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两美乐清”建设等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严肃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一是重点查处阻碍乐清建设与发展中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建设工程、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违法违纪案件;二是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与民争利的案件;三是重点查处涉及医疗教育、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尤其是突出查处“小官巨贪”的典型案件。
新闻发布会现场。(市纪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