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杭州味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南虹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杭州味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南虹店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提供餐饮服务,经营面积158.43平方米,设置座位89个,预计客流量约240人次/天。 建设地点:乐清市中心区伯乐东路666号南虹广场商业购物中心一层1012-3号店铺。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在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则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可行。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设内容详见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yueqing.gov.cn,行政许可栏目)。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5 传真:0577-61882586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杭州味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南虹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