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让执行更有力 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仅完整保留了原法的2条规定,其余45条款全部作了修改,此外,新增了23条法律规定。 新环保法最有创新意义的部分是确立了保护优选、损害担责的原则。和现行环保法的“软弱”不同,新环保法最“硬气”的内容之一,就是赋予环保部门执法权。以前环保部门想要阻止污染,无从下手,人家继续污染,环保部门也没法封人家的设备,只能看着污染继续。新环保法实行后,环保部门有了执法权,就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责令单位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环保部门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今后的环保执法人员执法时就有了底气。 新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对于履职缺位和不到位的官员,规定了处罚措施。如出现环境违法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