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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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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8

    关于乐清市中心区F-b7-2地块商住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我局已受理正大新生活(乐清)置业有限公司提交的乐清市中心区F-b7-2地块商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乐清市中心区F-b7-2地块商住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普通住宅、商务办公用房和商业建筑并配套设备机房、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附属用房。项目共分为A、B、C三个区块,其中A区由56幢低层住宅和1幢二层商业楼组成,B区有9幢33层高层住宅及住宅配套用房组成,C区由6幢17层商务办公用房和3幢2层商业楼组成,其中商务办公用房裙房设计商业网点。项目整个地块总用地面积119248m2,总建筑面积约356579.26m2,项目建成后共有住宅844户,机动车停车位1744个,预计居住总人口可达到2829人,总投资19773万美元。

    建设地点:乐清市中心区F-b7-2地块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项目符合乐清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同时也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乐清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设内容详见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yueqing.gov.cn,行政许可栏目)。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七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5

    传    真:0577-61882586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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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日报 成长 00006 无标题 2014-10-28 2